关于实行月统考制度的通知
各社会培训评价组织: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2〕93 号)、《关于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职业技能认定属地化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为规范评价工作秩序,确保评价质量,我中心根据《山东省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指引(试行)》文件要求并报中心领导研究决定,全市社评组织实行统一评价时间考试制度,每月考试一次,考试时间原则上定为每月第四周的周末(社评组织统一认定工作流程见附件)。社评组织应严格按照“谁评价、谁发证、谁负责”原则承担主体责任,按照技能人才评价有关文件要求和工作计划,规范组织实施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
济南市人才服务中心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