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人事劳动保障工作机构,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兵员和文职人员局,有关行业组织、企业人事劳动保障工作机构:
为做好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备案工作,规范技能人才评价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加强对技能人才评价机构的服务保障和监督管理,建立健全技能人才评价工作机制,完善职业技能等级制度,我们制定了《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备案事项办理指南(试行)》和《技能人才评价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工作指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工作中有何意见建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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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能力建设司 | 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
2021年12月23日